1、到女方单位(或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)领取"放弃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"填写后交男、女双方单位审核、盖章,并退回《生育服务证》。
2、街道计生办将申请表、《生育服务证》报区计生委审核。区计生委收回申请表及《生育服务证》,向男、女双方单位发出"放弃再生育一个子女奖励证明"。
3、在申请"再生育一个子女"的同时,附上经夫妻双方申请、男女双方单位及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审核的"放弃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",一并报女方户口所在区计生委审批。
4、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着,区计生委在审批"再生育一个子女"的同时,向男、女双方单位发出"放弃 再生育一个子女奖励证明"。
---注: 1、已取得"再生育一个子女"生育服务证的夫妻 2、尚未取得"再生育一个子女"生育服务证的夫妻 3、男、女双方单位凭区计生委开具的"放弃再生育一个子女奖励证明",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 4、"放弃再生育一个子女奖励证明"由男、女双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保存,当职工工作调动时与它有关婚育证明材料一并调转。 5、放弃再生一个子女的奖励,终生只享受一次,当婚姻关系有变动时,不再享受。 ----必备材料:结婚证、户口、《生育服务证》、所有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材料及有关证件。 |